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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enwt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uienwt 查核回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四條,平交道範圍含黃色網狀線,在此超、迴、倒車或臨停、停車,一旦被警方舉發將被開罰一萬五千元。

資料佐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11333

車停平交道網狀線 罰15000元惹怨 - 地方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網路文章照片中的車主,因闖越平交道遭開罰4萬9500元。(取自網路) 2014-09-08 08:00:00〔記者林宜樟/民雄報導〕一位網友本月一日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BBS站」發表「有沒有四萬五千元罰單的八卦」,稱因闖越鐵路平交道遭罰四萬五千元(應為四萬九千五百元),向監理站申訴時,得知有人停在黃色網狀線也要被罰款一萬五千元,哭著說「連機車賣掉都不夠繳」,質疑這樣的規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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