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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振聲在2024/8/31羈押,10/25延押,檢察官在2024/12/26依法起訴,2024/12/27交保。

羈押的判斷標準,在一般性羈押審查的是「有無逃亡或逃亡的可能」、「有無可能串供湮滅證據」、「是否涉嫌五年以上重罪,而有可能逃亡或串供湮滅證據」。滿足一項即可羈押,而貪污即是有逃亡、串證的可能性,因此彭振聲的羈押與延押皆符合法律規定。(資料:法律百科、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2. 法律是民選立委訂的,即便是換不同的政府,司法量刑範圍都是根據明確的法律準則,彭振聲符合減刑與交保的規定也就按此執行。司法存在的目的是要維護所有民眾的權益,今天如果擄人勒贖案犯罪者的親友自殺,難道檢警要因此不調查?彭振聲會被司法調查是因涉入柯市府的京華城弊案。若不是柯市府收賄圖利廠商,司法又何須調查他們?2024年彭振聲與其妻均因涉及建商等集團企業行收賄而被傳喚,他因為於偵查中自白犯罪,檢察官在2024/12/26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隔天即交保。(資料:中央社 2024/12/26、中央社 2024/12/27、鏡新聞 2025/7/2)

3. 偽造文書不是小罪,文中以“只是犯了“來描述並不恰當,尤其黃呂錦茹偽造的是與選舉罷免相關的文件。(資料:中央社 2025/6/16)

資料佐證

法律百科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remedy-procedure/179

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
https://www.chiensheng-law.com.tw/products/info.php?id=237218&title_id=

中央社 2024/12/26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65004.aspx

中央社 2024/12/27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70051.aspx

鏡新聞 2025/7/2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702inv006

喆律法律事務所
https://zhelu.tw/post/crime-of-forgery

中央社 2025/6/16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6160171.aspx

法律百科|羈押的定義與審查標準

一、羈押的種類與判斷標準 羈押是將人的行動自由直接加以限制,將人移至看守所中關起來,是對人行動自由最強烈的侵害。 羈押分為一般性羈押和預防性羈押。(見圖1) 圖1 何時可能被羈押?羈押的種類? 資料來源:王子榮 / 繪圖:Yen 羈押的判斷標準,在一般性羈押審查的是「有無逃亡或逃亡的可能」、「...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remedy-procedure/179

審判中可以羈押多久?法院還沒判刑為何能繼續關?羈押期間限制一次看懂!-謙聖國際法律事務所-專精詐欺、毒品刑事辯護及侵害配偶權律師

審判中可以羈押多久?法院還沒判刑為何能繼續關?羈押期間限制一次看懂!

https://www.chiensheng-law.com.tw/products/info.php?id=237218&title_id=

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柯文哲求刑28年半 北檢量刑意見全文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今天以涉嫌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總計求處28年6月徒刑。北檢指控,柯文哲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收受千萬賄賂,且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此外,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等人也遭起訴,北檢量刑意見整理如下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65004.aspx

京華城案彭振聲李文宗完成交保 柯文哲等人覓保中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台北地檢署昨天偵結京華城等案,台北地院今天清晨裁定被告柯文哲等5人交保並限制出境等。其中被告彭振聲及李文宗已辦保完成,離開法院;柯文哲、沈慶京及應曉薇仍覓保中。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12270051.aspx

柯案法院交鋒3/彭振聲與妻去年均被傳喚 遭查乾孫費及預收薪水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與妻子去年均遭檢廉約談,隨後彭振聲遭收押4個月,彭偵查中認罪坦承圖利京華城,表示2020年10月京華城案公展簽呈,自己認為適法性有問題,沒用甲章決行,交由柯文哲自己核章,他遭起訴後獲交保停押,彭振聲除在京華城案中遭起訴圖利罪,另因他在擔任副市長從2022年1月至卸任後的2024年4月,有794萬餘元...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702inv006

偽造文書會被關嗎?一次弄懂4大偽造文書罪要件和刑責!

偽造文書的定義是什麼?刑法偽造文書罪構成要件有哪些?偽造文書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偽造文書罪刑責有多重?代簽名也算偽造文書嗎?本文律師將為你詳細介紹偽造文書,並透過偽造文書罪案例,讓你一次就看懂!

https://zhelu.tw/post/crime-of-forgery

黃呂錦茹涉偽造罷免提議書 雙吳案造假比率皆逾9成 檢方起訴求重刑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台北地檢署偵辦雙吳罷免提議書涉偽造案,今天依違反個資法、刑法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等5人。檢方認為黃呂錦茹等3人犯後無悔意,嚴重戕害民主基礎,請法院從重量刑。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616017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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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義雄臉書: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捲入京華案,被以貪汙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罪起訴並收押至今,今早開庭前驚聞太太在高雄住家跳樓自殺,他悲慟到痛哭失聲但堅持接受庭訊,在庭內情緒失控大喊「你們有沒有良心,我到底做錯了什麼?我犯了什麼錯,我原本要在看守所尋短證明清白也不行,法官啊!我是無罪的!」「先前認罪是因為想拚交保讓妻子安心,現在她不在了,我也沒顧慮了!」「我為什麼生在這個國家?」
賴清德上台後不斷揮舞司法大棒向在野黨、黨內非賴派系,動輒小罪重辦、肆意收押,終於造成了人命,這是一樁司法造成的人間悲劇!司法首重公正足以讓人民信賴,法治才能形成民主的倚仗,社會才能安定,但大家都可感受到司法已受政治指揮,以台北市國民黨主委只是涉及5年以下偽造文書罪,竟以76歲年齡被羈押在六人房的馬桶邊,這對一個社會有聲望沒有前科的女性是多大的侮辱?他甚至在法庭內痛哭高喊「我會死在裡面」。而彭振聲所涉刑法是1年以上7年以下,也不符合羈押要件的5年以上有期徒刑,況且已進入起訴階段,只以可能逃亡、串證、湮滅偽造證據就一押再押,因整肅同被收押的柯文哲而牽連痕跡明顯,台灣的司法什麼時候變成民進黨開的了!
官員和立委等政治人物任意興訟,讓網軍、側翼起而效尤,動不動就提告,造成社會一片肅殺之氣,台灣已進入專制獨裁的社會,曾經被大陸人譽為「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如今連大陸客或國人在街頭自拍都會被立委、青鳥們干涉公審,彭振聲痛訴「我為什麼生在這個國家?」毋寧是對台灣社會和政治最嚴厲的控訴!
賴清德你的無知讓台灣人譁然「我們怎會這麼衰有這種知識和素養都這麼差的總統」,胡亂串改歷史貽笑社會卻個性無比執敖,你已是中華民國歷史上最噁爛差勁、根本已懶得批判因為罄竹難書的總統,你若再不懸崖勒馬放下屠刀,恐怕春秋一筆永留臭名於信史,讓後人永世謾罵將成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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