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按月計酬」且依法定正常工時提供勞務之全時勞工,其「平日每小時工資」時,允以每月工資(但不包括延時工資及假日出勤加給之工資)除以30再除以8核計;約定每月工資為基本工資者(現為22,0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依該公式推算為元。爰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勞雇雙方如約定「按月計酬」且經核備之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為240小時者,於檢視是否符合基本工資規定時,應以22,000元加上元乘以(240-174)小時之總額28,050元為其基準。

資料佐證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com/2018/03/security.html
保全業之保全人員

|鄉民議題|保全人員如果有請假,薪資該如何計算呢?

繼前次我們在「實戰演練!用出勤卡教你如何計算自己的加班費」中試算給各位看如何計算自己的薪資後,這次我們要再來挑戰實務的薪資計算了,這次是看到批踢踢中有人在Salary版詢問了身為保全人員,自己的薪資計算是否有誤的問題(原文章連結請點這裡),如下圖: 在該文的原po説在公司擔任約定月薪34,000元保全人員,則應該是有依勞基法第84條之1約定的特定工作者,有關該條文的簡略說明,可參考我們去年

https://twworkforce.blogspot.com/2018/03/security.html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