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MrOrz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MrOrz 查核回應
網傳訊息不符合流程。

📰 根據修憲公民複決第 1 案投票公報背面的示意圖,此次投票採「領、領、投」方式進行,選舉票與公投票確實分開領取,但是是領完選舉票之後,就會領取公投票。

🗳️ 實際參與投票,會發現選舉票的選舉人名冊,與公投票的投票人名冊是分開編的,因此分兩步驟來在名冊上蓋印章、發選票。但是,將把印章與身分證交給選務人員後,選務人員會在發完選舉票、公投票之後才會交還印章與身分證。

🤔 網傳訊息所稱的「開口要才會給」實務上較難發生,即便真有此事,也可能是個別投票所的作業失誤所致,非普遍情形。

資料佐證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 1 案公民投票公報
https://bulletin.cec.gov.tw/03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公報/紙本公報/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pdf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開票所作業程序動畫教材【工作人員篇】
https://youtu.be/KDzvLHRYEcY?t=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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