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Zzzz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Zzzz 查核回應
1. 嘉義警察局水上分局有在嘉義往太保的高鐵大道路段設置「移動式測速器」,不是「區間測速」。
2. 一般道路超速,時速60公里內法定裁罰金額為新台幣1200到2400元,時速60到100公里以上為新台幣6000到24000元,並非「罰3600元」。
3. 超速罰鍰是以20公里為區間,並非「每增加一公里,多100元」。
因此,傳言為「錯誤」訊息。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614

【錯誤】網傳「從嘉義往太保的高鐵大道,過第一漁市場後的第一段上坡至下坡路段,昨日警察已安裝『區間測速』7-8秒...超速罰款3600元,每增加一公里,罰款多100元」?

網傳「從嘉義往太保的高鐵大道,過第一漁市場後的第一段上坡至下坡路段,昨日警察已安裝『區間測速』7-8秒...超速罰款3600元,每增加一公里,罰款多100元」,經查: 一、嘉義水上分局表示,有在嘉義往太保的高鐵大道路段設置「移動式測速器」,限速70公里,並非「區間測速」。 二、一般道路超速,時速60公里內法定裁罰金額為新台幣1200到2400元,時速60到100公里以上為新台幣6000到240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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