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並非「因為年齡一下子就成了犯罪嫌疑人」,每個人的身體狀況其實並不相同。
考量身體老化造成某些身體機能改變,包括反應時間的延長、整體動作速度變慢、知覺動作表現衰退、認知方面有關注意力及辦識力的改變,以及視覺方面的改變等,影響安全駕駛能力。基於關懷高齡年長者行車安全,對於其身心狀況應建立適當的檢測機制,讓高齡年長者瞭解自身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駕駛車輛,其家屬亦可藉以勸導不適駕車者停止駕駛行為。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www.thb.gov.tw/cp.aspx?n=169

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說明

一、規劃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背景近年來,媒體時有報導高齡駕駛人未能安全駕車案件,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A1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以高年齡層之人數較多,如何就高齡駕駛人駕車安全,建立有效駕照管理制度成為國人熱切關切課題之一。二、實施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目的考量身體老化造成某些身體機能改變,包括反應時間的延長、整體動作速度變慢、知覺動作表現衰退、認知方面有關注意力及辦識力的改變,以及視覺方

https://www.thb.gov.tw/cp.aspx?n=169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別讓年齡成為代罪羔羊

文: 李來希
你家老人肇事,他家老人背鍋?

新北市有一個78歲的老人開車肇事,家屬甩鍋給全台灣的老人?

肇事原因千百種,不趕快找出肇事原因,該賠償就賠償,該處罰就處罰,怎麼直接甩鍋給年齡,讓全天下的老人一起來負責?

70歲以上的老人就不能開車?
我這個剛剛是古稀之年的老人,人在家中坐,怎麼禍從天上掉下來,被砸個正著,我擁車繳稅繳費,循規蹈矩的上路,該開就開,該停就停,法令怎麼規定我就怎麼做,
怎麼因為年齡一下子就成了犯罪嫌疑人了?

請讓數據出來說話,公佈所有年齡層的人的車輛持有數與肇事數據,不要任意甩鍋給年齡,年輕人肇事多的是,要不要也一起禁止年輕人開車,真是無腦!

昨天三峽發生重大車禍,駕駛的年紀超過七十歲。車禍每天都在發生,駕駛人各種年齡層都有。只因為肇事者年紀大,他的年齡就成為這起車禍的代罪羔羊。

顯然交通部也同意這樣的認知,立刻著手修改現有的政策,將高齡換照下修到70歲。交通部的決策並未得到認同,反引發李秉穎醫師的質疑。
李醫師的臉書貼文,提供一個具體的統計數字:「肇事較多的其實是18-24歲族群。」李醫師接著質問:「如果有20-30歲的人引發嚴重車禍,那要不要修法20-30歲不可駕車?」

李醫生沒提供回答,也沒必要回答,因為答案是明確的否定。換言之,交通部的決策來自錯誤的認知,並無精確的科學依據。

針對高齡駕駛被污名化,美國的李中志教授也在臉書貼篇評論,李教授的論點基於科學的直觀:大家不要吵,看保險公司的車險費率最準。
費率最低的年齡層,就是肇事機率最低的年齡層,贊同李教授的論點,原因有二:

~保險公司有大量的資料,包括駕駛的年齡。
~保險公司不是慈善事業,不做虧本的生意。

根據李教授提供的車險費率,最危險的駕駛是18-25歲的年齡層。居次的是25-30歲的年齡層,車險費率甚至還高於75-80歲的年齡層。

按照交通部的修正案,70歲的駕駛就要嚴審換照。問題是,相較於25-30歲的年齡層,75-80歲年齡層的車險費率反而更低。

請問交通部:「30歲以下的駕駛要不要嚴審換照?」如果不用,為何70歲以上的駕駛要?根據美國保險公司的費率,30歲的駕駛比70歲的駕駛還更具危險性喔!

基於錯誤認知的決策,果然經不起科學的驗證,雖能體會交通部急於回應人民期待的用心,但公共決策不能依賴第一時間的錯誤認知,而要回歸科學數據的分析。

最後,也要提醒民眾不要輕易被帶風向,誤導政府做出錯誤的決策,最後是全民受害。
在這次三峽的重大車禍,肇事者的年齡不能被當成代罪羔羊。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