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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表示,我國「集會遊行法」是經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不是行政命令或緊急命令,本質上與香港有所不同,根本不能拿來與香港類似戒嚴的作法比擬。


我國《集會遊行法》第14條雖規定集會遊行得限制「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但這是經由立法院通過的法律規定,而不是用行政命令規定,更不是用行政權的緊急命令,這在本質上就與香港有所不同,香港是將立法權讓渡給行政權,破壞了三權分立。

徐國勇提到,我國《集會遊行法》條文是在1988年國民黨執政時所制定,至今沒有修改過,也因此民進黨在2016年時曾提出《集會遊行法》的修正案,主張將此款刪除。

資料佐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36703

曾說集會不可戴面具? 徐國勇:不可與香港戒嚴作法比擬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9-10-04 22:01〔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有媒體今以「香港遊行反蒙面是戒嚴?民進黨打臉徐國勇」為題,指內政部長徐國勇去年擔任行政院發言人時,曾說過參與集會依法不可戴面具,如今遭民進黨「打臉」。對此,徐國勇稍早表示,我國「集會遊行法」是經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不是行政命令或緊急命令,本質上與香港有所不同,根本不能拿來與香港類似戒嚴的作法比擬。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3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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