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星洲網」報導:「在週二(7月30日)的一項重大立法進展中,麻州眾議會通過了名為《確保法定親子關係平等》的第4750號法案,該法案旨在更新麻州關於親子關係、監護權、撫養和探視權的一般法律。
這項法案對普通法第209C章作了重大修訂。其中一個值得注意的變化包括在多個章節中將“父親”一詞替換為“其他雙親”(other parent),以促進性別中立的語言。」
再到麻州法院官網查詢該法案(Bill H.4750)並下載全文查詢後發現,上述報導內容(有關對209C章的重大修訂,以及名詞的替換等),確實記載於該法案第9至22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