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E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這應是AI生成的圖片,非正常照片,畫面上存在許多破綻,舉例如下:

1. 照片左上角的紅綠燈跟路牌被鑲嵌在的板子上,不是正常紅路燈存在的方式。
2. 三角形的警告標誌上下疊了兩個:“慢”的三角形歪掉、上方的三角形標誌甚至是空白的。
3. 磚紅色斜屋頂下方左右兩側的二樓立面不像是正常建築會有的組合。
4. 三角形警告標誌的右側建築三樓牆面像是破碎的,不是正常的牆面。
5. UBER EATS外送箱上的英文字並非該品牌的標準字字體。


- 網傳文章說法刻意誤導,且其提議與心態並不值得鼓勵:
1. 制定交通處罰條例的不是“高層”,而是“民意代表”。(資料:交通部)
2. 網傳文章認為“交通罰單太多,罰到都是幾乎都是底層百姓“ 非事實。罰單不是幾乎都開給底層百姓,罰單是只會開給“違規的人”。會有很多罰單就是因為有很多違規。民眾只要不違規,就不會有罰單。
3. 之所以會訂交通規則與罰則就是要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網傳文章認為應將”過於嚴苛及民怨的罰則修改或廢除或開導“,但沒有定義和舉例什麼是”嚴苛的罰則“,什麼是”民怨的罰則“。建議民眾可以向民代反應要求討論“有共識太過嚴苛的罰則”並修法。而違規程度較輕的,一般取締時就往往會予以口頭勸導了,會開單的大多是明顯及具危險性的違規(不管是對違規者或其他駕駛或路人),取締事實上是提醒與警惕作用,尤其很多習慣性違規的人不經過被開罰單這關,永遠都會違規,甚至開完很快故態復萌。

遵守交通規則是不分社會地位或收入高低,本來就是所有人都應該遵守,繳罰單會傷荷包的人更要避免違規讓自己陷入需要把生活費拿去繳罰單的境地。違規若造成憾事,要賠的恐怕不是幾千塊,可能是賠上自己的健康、賠不完的賠償金或牢獄之災。

資料佐證

交通部: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 https://www.motc.gov.tw/n/26523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中華民國交通部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強化道路交通安全-中華民國交通部

https://www.motc.gov.tw/n/2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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