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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Asdfgh 查核回應
年滿五十五歲以上或年滿四十五歲以上依法退休者,離開職場3個月以上透過就業中心找到工作,滿3個月可領3萬元,最多可領6萬元。
(一)離開職場連續達三個月以上之年滿55歲以上勞工,或年滿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並穩定就業滿90日。
(二)全時工作者,每次3萬元,最高6萬元;部分工時工作者(每月薪資達月基本工資1/2以上),每次1.5萬元,最高3萬元。

資料佐證

五五就業促進獎勵
https://thmr.wda.gov.tw/cp.aspx?n=26F3F58329CF6BDE&s=E345784787FB65AD
55Plus就業獎勵
https://45plus.wda.gov.tw/News_Content.aspx?n=2&s=4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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