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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條例7條之1修正案,預計2022年4月30日上路實施,屆時民眾僅能檢舉46項正面表列的交通違規事項,包含駕駛人未戴安全帽、行駛中手持使用電話、手持香菸、點燃香菸影響他人、違規超車、迴車、闖紅燈、闖平交道、駕車行駛人行道等;以及在高快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行駛中項外丟棄物品、車輪或輪胎膠皮脫落等行為。

資料佐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851974

一般路段紅黃線臨停 4/30起警察不受理檢舉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首次上稿 08:53更新時間 11:55立法院去年修法正面表列民眾可檢舉的46項交通違規項目,交通部報行政院建議4月30日施行,新法實施後,對於違規停車僅可檢舉在路口、路口範圍內的行人穿越道、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停。一般路段紅黃線臨停將不列檢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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