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指揮中心公布足跡的地點,若與確診者接觸時間很短、非近距離等,理論上染疫風險相對低,確診者在可傳染期的活動史,確診者的家人、住家地址、職場同事等,都方便匡列為密切接觸者,列為居家隔離;若確診者曾到醫院或診所就醫,疫調時會以健保掛號系統匡列同一時段就醫者,也不怕遺漏,因此,這些都沒有公布之必要。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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