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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器官捐贈係基於「互惠共好、利他利己」之公義價值,雖西歐國家行之有年的所謂「器官捐贈默許制(推定同意制)」可達到較高之器捐成功率,但任何制度的改變,仍以當地國情及民眾接受度為主要考量因素,並需經醫學、法律、倫理專家,以及受贈者、捐贈者家屬、病友團體共同討論,取得社會共識後,經過立法機關審查完成修法程序,才會施行。現階段,政府並無推動該作法之規劃與具體時程。

資料佐證

https://www.mohw.gov.tw/cp-17-48021-1.html

澄清「生前未反對器捐視為同意,衛福部擬推器官捐贈默許制」報導:現階段無推動器官捐贈默許制或推定同意制之規劃- 衛生福利部

https://www.mohw.gov.tw/cp-17-480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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