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著作權法在判斷是否構成侵權時,重點並不在於利用人是否有營利行為,而是在於著作權人是否受有損害,因此,千萬不要認為自己利用他人著作時沒有營利行為,就不會侵害著作權。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06773&ctNode=6988&mp=1

部落格常見錯誤著作權概念及常見授權方式

網友透過便利的部落格服務,發表自己的創作或分享其他的網路內容,雖然非常便捷,也容易與其他網友互動。但是,層出不窮的網路著作權爭議,也經常讓網友困惑。以下即簡單說明幾個網友可能誤解的概念,以避免不小心就踩到著作權的陷阱喔!  1. 沒有營利行為就不會侵害著作權? 著作權法有關合理使用的判斷基準,是否營利只是其中一個小的判斷基準而已,並不是唯一的基準。有許多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行為,還是會造成著作權人很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06773&ctNode=6988&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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