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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首先,高雄氣爆案經費核銷,是由市府內部主辦單位和會計單位層層嚴格審核,再送往當時專案經費委員會審議通過,並非秘書長(李瑞倉當時擔任高市府秘書長)的職權。

再者,關於氣爆案經費支出規定,就立法技術而言,有條列式和概括式兩種,前者優點在於能明確規範單一事項,但缺點則是不夠周延,故法制作業上,乃先有條列式規定,再輔以概括式規定,以求周全、合理、可行。

第三,市府秘書長(事務官 職責之一是審閱文稿,藍營質疑他「大筆一揮,擅自修改有關氣爆民間捐款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作業要點第四款第10條」一事並非事實,當時純就高雄市社會局原草擬內容作文字修正,以求其文意暢通,並符法制作業通例,其過程除已有主辦單會與會辦單位詳為草擬研議,草案亦需提報市政會議審議始能通過,秘書長不可能擅自決定。

資料佐證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04549

藍營控將氣爆善款變市府小金庫 李瑞倉3點聲明澄清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9-09-03 17:23〔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 國民黨立委許淑華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高雄氣爆善款遭挪用,前市長陳菊放任前高市府秘書長李瑞倉隻手遮天、將善款變為高雄市府小金庫?李瑞倉透過管道發出3點聲明,強調藍營說法並非事實。 前高雄市政府秘書長李瑞倉透過管道發出3點聲明,強調藍營說法並非事實。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0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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