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E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非事實。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實際上從行政院2017年3月提出,一直到2017年7月5日才完成三讀,中間歷經六場公聽會、不同黨團立委版本草案併案審查、多次會議實質討論及朝野協商後才通過,並非如網傳影片所述在2017年4月26日「以兩分鐘速審8800億前瞻條例」。

網傳影片為前瞻建設計畫草案一讀後,在經濟委員會審查時,其中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6日兩天針對特定有爭議條文的表決片段,後續二讀時也還有繼續審查討論,並非前瞻預算就此定案,此剪輯與文字描述刻意誤導民眾。


- 2017年3月31日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草案一讀

- 審議前召開6場公聽會(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20日)

- 2017年4月24日-2017年5月15日交付委員會審議,針對法案進行實質討論跟修正,對於沒有共識的幾條條文,多數黨可以選擇直接表決碾壓,強制送出委員會直接進到院會進行二讀,或保留待黨團協商。 (網傳影片即為這個階段的其中幾條條文碾壓表決)

- 2017年4月28日之後,各立委和黨團陸續提出不同草案版本,併案討論審查。

- 2017年6月12日-2017年7月4日二讀會,各立委和黨團版本與行政院版本併案討論。由立法院全院對於法案的每一個條文進行深入的討論跟表決,針對有爭議的內容進行朝野協商。

資料佐證

立法院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公報
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323071005000/details

立法院 -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審議進度
https://lis.ly.gov.tw/lylgmeetc/dispprog?17:00111344000301010000000000000C800000003D000000000:0029155:lgmeetkm

法律百科 - 立法流程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lawABC/1033

法律百科|誰可以提出法律案?法律在三讀通過,總統公布前,要經過什麼程序?

由程序委員會排定法案的審議先後順序以及審議日程。 程序委員會之後就是大家所耳熟能詳的「三讀」程序。 一讀有以下3種結果: 1. 付委 又稱「付委審查」 各委員會還可決定是否將法案送交黨團協商(一般稱為「朝野協商」) 2. 逕付二讀 20位以上立法委員連署或附議並表決 3. 退回程序委員會 也就是沒有通過一讀 二讀 原則上在這個階段就會定型 三讀 不能再調整實質內容 一般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lawABC/1033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