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Charlène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Charlène 查核回應
公路局已於官網公告此為詐騙訊息,該Email實際所載網址不屬於政府機關網址;至Whoscall 查詢訊息提供之「客服電話」,發現其實是詐騙電話,而非公路局客服專線。切勿點擊來源不明電子郵件、簡訊或連結,以免上當受騙,若收到繳費電子郵件存有疑義,請洽各地區監理所站查證。

資料佐證

請注意詐騙Email催繳交通違規罰單,請勿點選假連結!
https://www.thb.gov.tw/News_Content_table.aspx?n=13855&s=268011#:~:text=公路局表示最近有,架169件詐騙網頁。

請注意詐騙Email催繳交通違規罰單,請勿點選假連結!

公路局表示最近有民眾收到Email通知,內容為「監理業務中心發現您未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請於O/O之前盡快處理,並依線上處理步驟繳納」,經查證該Email實際所載網址不屬於政府機關網址,是假訊息,公路局迄今已通報下架169件詐騙網頁。公路局特別澄清,監理機關雖有交通違規罰單到期簡訊提醒通知服務,但需要車主提出申請,且此服務僅限於「提醒通知」,不會附上網址供下載及點選。提醒民眾切勿點擊來源不明

https://www.thb.gov.tw/News_Content_table.aspx?n=13855&s=268011#:~:text=公路局表示最近有,架169件詐騙網頁%E3%80%82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交通部公路總局 監理服務站
通知書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4年9月9日(星期二)
通知編號:TRH-68QPL92
校核碼:XT5M-41KRN
主旨

有關您名下車輛交通事件紀錄待辦案件,依法應於期限內完成相關程序,特此通知。
說明

一、依據監理資訊系統例行檢核結果,確認您名下車輛尚有一筆交通事件紀錄待辦。
二、為確保後續行政措施正常推動,並避免影響您的相關權益,本局特函達提醒,請依限完成。
三、案件摘要與規費資訊如附件,敬請依規完成程序並妥善保存紀錄。
辦理方式

請透過【官方作業管道】辦理,以確保流程正確並降低資訊風險。
進入後點選「交通資料查詢」功能,檢視待辦案件詳細內容。
依系統提示逐步完成確認及後續程序。
完成後,建議保存紀錄或截圖,以作日後查驗依據。
附件:案件摘要

項目 內容
案件代碼 ZP8L-4927QKTM65N(洽詢時請提供)
案件狀態 待辦案件
規費金額 新臺幣900元
辦理期限 24小時內(至9月10日23時59分止)
附註:如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將依規定加計滯納金,自逾期日起每日累計,最高不得超過原規定金額之一倍,並由系統自動登錄。
洽詢服務

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透過【客服表單】洽詢,並提供校核碼 XT5M-41KRN 以便專員查詢。
您亦可撥打 全國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231-035,或親洽所在地監理站,由專人協助辦理。
依據規範

本函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理規範》第七條、第八條及第九十條辦理。
敬祝
行車平安
交通部公路總局 監理服務站
客戶服務組 敬上
地址:100008 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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