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新加坡國會將「主動向他人傳送(包括裸露下體的)不雅照」(cyber-flashing)等行為,定為刑事犯罪。

資料佐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08/1440081.htm
此查核回應尚被用於以下的可疑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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