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An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Ann 查核回應
1. 台灣食藥署針對「國產」疫苗的緊急授權條件,確實只要第二期臨床試驗收案人數達3千人、追蹤一個月後,就可以先量產100萬劑,予「高風險族群」施打,但並非針對一般大眾。疫苗正式取得藥證時,仍要求得完成第三期臨床試驗。

2. 而根據美國FDA10月時發布的新冠疫苗緊急授權(EUA)新標準,則要求業者在第三階段臨床實驗參與者施打第二劑疫苗後,至少平均追蹤兩個月,才可申請緊急授權。

不同意見出處

FDA: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 for Vaccines to Prevent COVID-19
https://www.fda.gov/regulatory-information/search-fda-guidance-documents/emergency-use-authorization-vaccines-prevent-covid-19

美國FDA本周宣布嚴格標準 疫苗恐難在大選前上市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4/4882557

國產新冠疫苗何時上市? 食藥署有條件放寬量產標準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9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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