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並非「所有」,2015年衛生福利部公告了「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火鍋類食品之湯底標示規定」,規定業者必須做出湯底標示,若有添加風味調味料(如:高湯粉、高湯塊)則需將成份逐一展開。

市售高湯粉其主要的製作方式類似「把熬煮的過程提前先做好」,以大型反應槽高壓熬煮肉、骨等基本材料,將其煮成濃厚的高湯,把高湯調味或直接進行噴霧乾燥的步驟,就成了市售高湯粉。若希望高湯的口感更加濃郁,也會以其他調味料來混合,或添加奶粉以增加整體的風味及濃郁的口感。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health.ettoday.net/news/132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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