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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遇到車禍必須請警察是正確的,交通大隊指出,只要是車禍有報警案件,警方都能查到資料,第一時間也可以調閱現場附近路口監視器,對車禍原因、責任歸屬有疑義,記得在筆錄敘明,保障自身權益。

警方說,發生車禍後不要隨便私下和解,若要談和解,可到警局調解委員會進行,當場草率和解了事,後續相關問題可能更加難以解決。

資料佐證

https://tw.news.yahoo.com/若遇車禍蟑螂-務必報警拍照-035515938.html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917

遇助跑姊、蹲地哥,假車禍別和解

針對假車禍事件,警方表示,交通事故講求證據,建議車主事前裝設行車記錄器自保,碰到疑似假車禍情形,就算沒有行車記錄器,也應堅持報警,切勿私下和解,而被當成待宰肥羊。近年來離譜假車禍層出不窮,高雄市出現助跑姊、台北市也有蹲地哥,從路旁等到車來,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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