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台糖從1997年開始配合政府推動「全民造林」,其中平地造林獎助為期20年,是緣自經濟林所設定的「輪伐期」概念,意思是樹木種了二十年就有砍伐賣木材的價值。而補助二十年期滿之後,業主本就可以自行伐除,政府不能阻止。
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便曾認為,台糖平地造林計畫缺乏撫育管理與規劃,生態、景觀、經濟價值皆不如預期。
2. 2021年平地造林契約到期後,台糖希望仿效日本「農電共生」計畫,轉租給經濟價值更高的太陽能電廠「種電」。此種「營農型光電」設施是結合農用及綠能設施,並非砍樹種電。
台糖雖已澄清根據林務局及台電資料科學換算,太陽光電減碳效益更優於平地造林,此舉仍引發在地團體反對,程序上採「專案計畫」審查後議價的模式也引發質疑。目前台糖已表示會持續加強在地溝通,希望取得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