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Sho 認為 不在查證範圍
引用自 Sho 查核回應
據查證,自由時報2019/4/1 (連結:shorturl.at/qrKSV )財政部國產署委託台電在國有鹽業用地開發綠能。根據經濟日報10/28報導,shorturl.at/bfBFV 國產署透過委託經營、標租等方式提供太陽光電用地,收入將會進國庫,為國庫帶來財源。

不知文中所謂占用國有地之說法指涉的是哪間廠商佔用國有地?抑或會為國庫帶來收入之行為亦算是佔用國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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