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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樂拼涉嫌仿冒抄襲一案,裁定公司負責人李姓主嫌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90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億8000萬元)罰款;其餘8名被告,也分別處以3至4年6個月刑期,和對應比例罰款。

資料佐證

https://udn.com/news/story/7332/4375152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95192

大量山寨樂高產品 中企「樂拼」負責人遭判6年罰款3.8億--上報

丹麥積木品牌「樂高」(LEGO)所販售的積木,是許多人的童年回憶,但近年來在諸多網路商場,卻能看見打著「......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95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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