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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E 查核回應
- 其實在日本排放核處理水以前,即便是環團都是兩者混用,有時稱核污水,有時稱核廢水,這兩個也不是什麼專有名詞,並沒有專指一般的叫核廢水,而接觸過爐心的叫做核污水這種說法,所以你要叫福島核廢水或福島核污水都是可以的,混用狀況在過去的環團新聞或報告中都可以看到。國際組織也只有以 contaminated water(污染水), radioactive wastewater(輻射廢水)形容,並無特別指涉是哪種;國外媒體多混用 radioactive water, nuclear wastewater 因為 contaminated water包含各種污染,所以通常是加上來源以特別說明是福島核事故的核廢水,如 Fukushima waste water, nuclear-contaminated Fukushima water,沒有專門指稱接觸過反應爐芯水的單字。(資料:綠色行動聯盟 2020/11/19、環境資訊中心 2022/8/14)

- 其他關於一般核廢水跟過濾後的核處理水有什麼差異,可以參考「醫事放射師公會全聯會關於福島ALPS 處理水排放入海Q&A」

資料佐證

綠色行動聯盟 2020/11/19
https://gcaa.org.tw/1934/

環境資訊中心 2022/8/14
https://e-info.org.tw/node/234762

醫事放射師公會全聯會關於福島ALPS 處理水排放入海Q&A
https://reurl.cc/o5zy73

福島核污「處理過的水」排海設備動工 環團籲日方停止誤導、仍為輻射水

日本政府本月2日同意福島核廢水排放入海相關設備主體工程動工,東京電力公司(TEPCO)估計於近期開始進行海底管道等工程。國際間反對聲浪發起「Don't Nuke the Pacific」連署,台灣由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作為代表,號召多個民間團體共同響應國際連署行動,昨(10)日在日台交流協會門外宣讀公開信,呼籲日方撤回核污水排放入海計畫。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與多個環團於昨(10)日到日台交流協會前拉起布

https://e-info.org.tw/node/234762

放射師公會全聯會一直以自身專業為國人的醫用放射線安全與品質把關.pdf

3 / 5 ページQ5. 既然排放到海中的 ALPS 處理水與核電廠冷卻水都含有多種放射性物質,它 們安全嗎? 我們用前項 Q4 的數據來算一下,以最貼近我們生活圈的核三兩部機組來看,其 對週遭海域的魚蝦貝類及戲水人群每年造成的有效劑量大約是 0.00148 微西弗 (μSv),大約是我國年限值的十萬分之 2.45(2.45/100,000),真的是非常微量的。 如果你沒辦法從上述數字瞭解那有多微

https://reurl.cc/o5zy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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