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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並不算是郭台銘的問題,而是疫苗並不是有錢就買得到,例如嬌生公司僅與政府機構協商新冠疫苗採購。

要求疫苗原廠授權書主要是代表原廠有東西要賣給人家,目前探詢很多疫苗廠,主要是跟中央政府往來。

購買疫苗真正送件要依《藥事法》規定,永齡基金會是委託台康生技提出,但還缺乏原廠授權書,必須要有原廠授權指的是原廠確實有這些貨,確實願意販售且保證會出貨。

資料佐證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6-03/583428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48293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602/JMN6JZXMPJCQXDNLW37IVNTKBE/

郭董缺「原廠授權書」 羅智強:有「總統府傳聲筒」放話 要郭董見好就收 | 政治 | 新頭殼 Newtalk

近日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透過永齡基金會採購COVID-19(新冠肺炎,或稱武漢肺炎)疫苗,火速送件衛福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 (2) 日說明,缺乏原廠授權書「不算是送件」。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表示,「郭台銘的好心,被雷親」,台灣缺疫苗已「急若燃眉」,他罵:「陳時中怎還忍心拖延刁難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1-06-03/583428

嬌生拒絕佛光會 管碧玲點出關鍵:政府沒擋民間購贈疫苗 | 政治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國內近期疫情急速升溫,雖然政府已升級防疫警戒層級、加強消毒並積極追蹤染疫人口補破洞,但疫苗短缺的問題仍舊是國人高度關注議題;而近來有外媒報導,嬌生公司僅與政府機構協商新冠疫苗採購,也讓佛光會疫苗捐贈形同破局。對此,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阻擋民間購贈疫苗的,不是衛福部長陳時中也不是總統蔡英文,而是「疫苗公司」,且嬌生不只拒絕佛光會,也拒絕瑞士私人企業。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48293

獨家|郭台銘買疫苗夢難成 陳時中證實:缺最關鍵文件「原廠授權書」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政府採購國外疫苗進度不如預期,郭董的永齡基金會與佛光山皆明確表態,願助國內採購疫苗。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說到做到,展現民間企業驚人效率,根據指揮中心公佈的規定,在短時間內備妥八大申請要件所需資料,透過永齡基金會提出要購買德國BNT疫苗的送審文件,也在6月1日中午由郭台銘夫人曾馨瑩...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602/JMN6JZXMPJCQXDNLW37IVNTK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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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郭董上一堂法律課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郭董事業做很大,但經常出爾反爾,承諾的投資計畫不是取消就是縮水。原因之一就是郭董好大喜功,在法律條件沒搞清楚前,就大事張揚。

這次郭董又犯了老毛病,未搞清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就誇口要從德國進口五百萬劑BNT疫苗到台灣。我看在眼裡,心理為郭董著急,只好隔空幫他上一堂法律課。

郭董要進口的BNT(輝瑞)疫苗,尚未獲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緊急使用核可」的方式上市。銷售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藥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因為疫苗沒有正式核可,藥廠無法購買「產品責任險」。

為了讓疫苗順利上市,美國聯邦政府提供藥廠「訴訟豁免」保護,除非藥廠有「故意的行為不端」,不管疫苗出了什麼差錯,施打疫苗的消費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

美國政府提供的「訴訟豁免」,剝奪人民對藥廠提告的權利。萬一疫苗出了差錯,人民求償無門。因此,聯邦政府還要提撥一筆準備金,以便疫苗出錯時補償受害人。

簡單講,輝瑞疫苗可以順利上市,美國聯邦政府提供三個法律條件:

#批准緊急使用核可
#提供訴訟豁免保護
#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這三個法律條件都有「管轄權」的限制,只在美國(或德國)本土有效,不及於其他國家。為了規避國際訴訟,藥廠會限制疫苗的施打地點,禁止買家轉運到其他國家。這也是日本要捐贈疫苗給台灣,必須先修改採購合約的原因。

疫苗要跨國轉運,不論銷售或捐贈,當地政府也要提供上述的三個法律條件。首先,當地政府要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接著,當地政府要提供藥商訴訟豁免保護。最後,當地政府要承擔疫苗出錯的損害賠償責任。

企業或慈善機構缺乏公權力,無法提供這三個法律條件,所以藥廠只與政府交易。就算有企業或慈善機構願意出資採購疫苗,當地政府仍然要「共同簽署」採購合約。

把這三個法律條件放在兩岸的互動,其複雜的程度又提高許多。

BNT疫苗的大中華區代理權,掌握在上海復星手上。復星取得代理權時,就有人放話台灣休想買到疫苗。衛福部向德國原廠洽購時,果然因為國家稱謂的爭議(中華民國、台灣、或中國台灣),採購案被擋了下來。

郭董自認可讓這個採購案起死回生,手法就是由永齡基金會扮演白手套,避開買方國家稱謂的問題。郭董未免太天真了吧!

就算這批疫苗由永齡出錢購買,衛福部也要共同簽署採購合約,提供上述三個法律條件。若衛福部還是以「中華民國或台灣」的名義介入,原先卡住採購案的國家稱謂爭議依然存在。

要規避國家稱謂的爭議,衛福部只能用「中國台灣」的名義,共同簽署永齡的採購合約。這個規避手法有幾個嚴重的陷阱:

一、台灣落入中國的統戰圈套,在採購合約中接受「中國台灣」的身份。蔡政府不會為這種「喪權辱國」的採購案背書。

二、就算蔡政府同意用「中國台灣」的名義簽約,中共也未必會放手,因為BNT疫苗尚未獲得中國批准。如果這個疫苗可在台灣施打,那表示中國的法律不及於台灣,也就是台灣享有獨立於中國的主權。

就算中國願意放手讓BNT疫苗在台灣施打,德國藥廠仍要取得訴訟豁免。若這個豁免保護由蔡政府提供,台灣還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非中國的一省,因為地方政府無權提供德國藥廠訴訟豁免保護。

最後一個選擇,就是德國藥廠從中國取得在台灣的訴訟豁免保護。問題是,這個豁免保護無法保護德國藥商在台灣不會被告,因為中國政府沒有台灣的司法管轄權。

不論郭董如何打擦邊球,只要衛福部共同簽約,就無法迴避國家稱謂的爭議。就算蔡政府不堅持國家稱謂,這個採購案還是要面對台灣主權獨立的事實。中國宣稱擁有台灣主權的謊言,最終都會被戳破。

以上是我為郭董上的一堂法律課,而且不收鐘點費。對郭董而言,這堂法律課來得有點晚,但還不到無法收拾的地步。我建議郭董見好就收,不要落到「台、德、中」三面不是人的地步。

為避免郭董再犯下類似的錯誤,我要順便毛遂自薦,願意出任郭董的國際商務顧問。郭董若有意願,在帖文下方留言即可。

後註:若大家認為本文有助澄清真相,請逕自轉傳,不需獲得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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