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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îm Khiat-hông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îm Khiat-hông 查核回應
這個事情是這樣的。 外勞子女隨同安置 就安基金委員會同意補助 首先,什麼叫「就業安定基金」? 勞動部表示,就業安定基金設置的目的,是為解決因聘僱外籍勞工所產生對本國勞工 就業及社會安定之影響,藉由推動就業服務、職業訓練等相關措施,提升勞工就業 力,進而協助本國勞工於國內就業市場穩定就業;並加強推動外籍勞工管理措施,以 維社會安定。 這個費用並不是來自稅收,而是台灣的雇主,例如工廠老闆,或是家裡要請看護的 每個月都要付一筆「就業安定費」給政府,放入就業安定基金中。 而就業安定基金的目的就是有兩個 1、降低本國勞工衝擊 2、管理外勞措施 因為大家都知道請外勞比本勞便宜,但是為了提高請外勞的成本,所以才搞了一個 「就業安定費」,讓雇主要多付錢,這個「雇主」可不一定是有錢人 實際上很多家庭為了家裡有病殘又無人照顧,子女要上班賺錢,所以只好請外籍看護 但是不管你的目的是啥,反正每個月就要付一筆就業安定費給政府。 接下來,為什麼會有所謂的「外勞安置費」或「出生兒安置費」? 並非如上文寫的「給外勞跟新生兒」,而是 【外籍勞工所生子女得隨同安置於勞動部備案之安置單位,但現行隨同安置子女無法 申請補助,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委員會上月開會同意補助費用,安置單位可向縣市政 府申請大人與小孩1天各500元】 【外籍勞工行蹤不明或已出國,且遺棄子女由社福單位安置者,其補助金額依各地方 政府兒少機構安置費用標準予以補助,費用約1天500元至700多元,補助至出養、出國或終止安置為止。】 被外勞遺棄的子女,被社福單位安置,他們要吃要喝要人照顧,既然無人願意付錢 (找的到外勞付錢就不叫「遺棄」了)所以需要費用,而這筆費用的來源,來自於雇 主付出的「勞動安定費」,換句話說,他們請外勞增加了社會成本,而用這個費用 的一部分來安置外勞遺棄子女,雖然不能說是專款專用,但是也不算是濫用人民稅收。 本文的論述是 【此舉等同變相鼓勵外勞來台生產。因為生產費用及養育費用全部由台灣政府買 單,更會鼓勵已經在台工作的外勞們,趕緊趁機結婚生子,等12年工作期滿再認 領小孩回國。這樣,不但小孩可獲得良好教養環境,更可節省數百萬元的養育費用。】 聽起來很可怕,但是試想, 1、外勞來台灣有配額,不是想來就來。 2、一般外勞懷孕根本不能來台(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五條) 請問一下,要怎麼來台灣之前就懷孕? 再者,外籍勞工一樣享有人權,他們在台灣工作,當然有生子的權利。 根據兩性工作平等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明白規定僱主不得因為勞工懷孕而解僱。 BUT!! 外勞在台灣能生小孩,不代表他們一定會遺棄小孩。 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每年」外籍勞工在台出生之子女約有700名;又按衛生福 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提供資料,截至105年6月,安置於國內社福單位之無國籍移工 孩童「共」約108人。跟外勞在台灣約有五十萬人比較起來,生小孩的比例並不算高 而且,皆為父母,有多少父母會想著 「我想生就生反正可以遺棄他們」 甚至「等他長大在領小孩回來」 如果這種父母很多的話,台灣本地的生育率怎麼會幾乎是世界最低? 我們這些父母也可以「把小孩遺棄」(台灣當然有很多社福單位安置,而且政府也有補助),然後等小孩子大再領回來。 這種父母的心態我只能說是聞所未聞。不排除心理變態,但是一萬個父母哪怕也 沒有一個吧。 而外勞更是一樣,許多外勞之所以懷孕,兩情相悅也就罷了,如果是雇主強迫時 有所聞,印尼勞工的宗教信仰為伊斯蘭教又不允許墮胎,只能把小孩生下來。 在人生地不熟的國度被強逼生子只有遺棄一途,結果台灣政府連安置都不安置。 這「不是」鼓勵她們生育,而是逼這些弱勢跟小孩絕路吧。 --- 又,該文的作者為 官文傑,職稱為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他又自稱為「就業安定基金監督聯盟發起人」立場可見一般。 大豆覺得我們可以討論就業安定基金的用途,可以討論外勞對台灣影響與人權議題 但是不是簡化成「政府很有錢幫外勞養孩子」此一結論

資料佐證

MyGoPen查證參考:

https://www.mygopen.com/2017/06/blog-post_62.html

【假新聞】外勞小孩台灣政府養?外勞可以來台工作生小孩?你可能忽略這些細節被帶風向了!

詐騙與謠言頻傳的年代,「MyGoPen|麥擱騙」提醒網路使用者隨時要用謹慎懷疑的態度面對網路上的消息。

https://www.mygopen.com/2017/06/blog-post_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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