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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已於6月5日發函要求其不得在房舍內裝修及粉刷,有損壞將扣留保證金及追償損壞責任,後續亦秉此原則辦理。
場地租借之收入,皆依「國有財產法第七條」、「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出借場地拍攝影申請注意事項」、「樂生療養院場地使用管理要點」辦理,租金必須收繳入國庫,非本院所能支用,亦無法挪作他用。

資料佐證

https://www.mohw.gov.tw/cp-17-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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