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
甲方:得斯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Mike
身份證字號: 125-25-7845
公司字號:TH523698523
乙方:
1:甲方知道乙方保險箱裡面是50萬美金。(伍拾萬美金整)
願意為乙方承接運輸服務。並向乙方索取新台幣20萬。(貳
拾萬台幣整)作為運費。
2: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可以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
3:甲方在為乙方運輸途中保險箱出現任何問題由甲方負全
責。
4:配送到達後。七天内未取包裹。退回途中有任何問題不由
甲方負責。
6:
甲方在運輸途中出現問題,導致乙方收到物品不是實物的
效應,未履行方附刑事責任。
得斯威股份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