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不在查證範圍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三大製藥公協會希望會員能共同連署支持:「藥品專利連結之施行日,應訂於『與美國簽訂FTA』或『我國加入CPTPP 或類似區域經貿協定』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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