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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兵役制度在實施募兵制轉型後,亦逐步擴大進用社會女性人力,讓符合服役標準且有志從事軍事專業工作女性可以加入國軍行列,並逐年檢討進用員額與服役制度環境,保障性別平等與工作權。現階段於合憲合法架構下,考量國防實務需要及所需社會資源,無徵集女性國民服兵役需求及修法必要。

資料佐證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e4f8eb77-c8a5-4b57-8447-c00c697540d2
修改《兵役法》中性別不平等之條文。國民服兵役之義務,不因生理性別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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