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坪》國家保防工作 不能忽視人權保障
媒體日前披露「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全文共31條(下稱「保防法草案」),社會各界對其內容多持保留立場,部分人士更指出,保防法草案授權主管機關行使職權之廣泛,甚至比白色恐怖更恐怖。此外,亦有論者指出,我國早已於2005年制定「國家情報工作法」,情報機關本可基於職權,對足以影響國家安全之資訊,進行蒐集、研析、處理及運用,因此並無必要疊床架屋制訂「國家保防工作法」。除上開意見外,筆者認為主管機關更應嚴肅面
媒體日前披露「國家保防工作法草案」全文共31條(下稱「保防法草案」),社會各界對其內容多持保留立場,部分人士更指出,保防法草案授權主管機關行使職權之廣泛,甚至比白色恐怖更恐怖。此外,亦有論者指出,我國早已於2005年制定「國家情報工作法」,情報機關本可基於職權,對足以影響國家安全之資訊,進行蒐集、研析、處理及運用,因此並無必要疊床架屋制訂「國家保防工作法」。除上開意見外,筆者認為主管機關更應嚴肅面
藍綠立委皆對近日曝光的《保防法》草案內容抱持質疑,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見圖,劉宗龍攝)昨在立院備詢時澄清,絕對不會走向「人二復辟」、「警總再現」的狀況,會繼續聽社會各界的意見,不過《保防法》的目的是在前端做好預防工作,目前仍然會繼續推動。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稱《保防法》在馬政府時期就提過,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昨特就此提出詢問,陳明堂解釋,過去國民黨政府提出的修法是《國安法》修正草案,因屆期不連續沒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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