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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關於公教人員繳費與年金給付間的本益比,必須考慮舊制、新舊制兼具,以及新制三者之間的差異,不是單一本益比數字所能說明。這種同是公教人員內部所存在的世代不正義的問題,國家不能坐視不管。

目前公務人員退休制度面臨的問題,並非單方面以改善投資報酬率即可解決,事實上退撫基金在成立之初,就採不足額提撥,嗣後雖陸續調整至現行提撥費率12%,仍然與最適提撥費率相差近30%,致退撫基金長期處於不足額提撥之窘境。

資料佐證

http://pension.president.gov.tw/cp.aspx?n=8CC70260754C0A8D&s=84AC8A0B3AE7CB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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