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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原文所說的「受騙經驗」,其實是正常合法的法律執行程序。而原文提到的「元誠公司」,是合法登記的資產管理公司,而不是「詐騙集團」。
元誠發言人鄭重澄清,元誠不但是合法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所收購的債權主要都來自銀行及電信公司,絕對都是合法、具法律效力,絕對不是網路所影射的「詐騙集團」。元誠發言人表示,這篇文章對元誠商譽傷害很大,他們目前也正設法找出該位債務人,公司也將向發文者提出告訴。

資料佐證

http://www.nownews.com/n/2011/09/15/479905

15.6吋可攜式顯示器 金屬質感機身結合設計與實用 | 其它 | NOWnews 今日新聞 - Part 479905

榮獲2017德國iF產品設計大獎、2017德國紅點設計大獎(Red Dot Design Award),以及2017 COMPUTEX創新設計獎等眾多殊榮肯定的ASUS ZenScreen,15.6吋Full HD780g、8mm金屬質感機身,搭配6.5mm超薄邊框,結合設計與實用。 全新ASUS ZenScreen MB16AC,採用混合式訊號傳輸,只需透過單一USB即可由連接裝置傳輸影像訊號及

http://www.nownews.com/n/2011/09/15/47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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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看完!!林光瀅 是大學教授

南華大學教授受騙,的真實事件經過,不讀會後悔: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各位親愛的友人: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乖乖交了五萬多元」

事情經過是: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

「元誠」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

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

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

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

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

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

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

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

「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是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

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 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

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表格而已)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

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

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做這件事,覺得是詐騙事件,

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

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我還是處在訝異,

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

(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 了

所以我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互相轉告:最新騙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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