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在法令尚未修改前,執行超速違規取締,寬限值仍為10公里以內。

資料佐證

http://www.hpb.gov.tw/files/16-1000-1938.php
國道公路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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