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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這已是多年前的設備,目前僅留下部分燈面,且已無作用。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當時曾表示,這是交通局於南崁路一段與台茂購物中心交岔路口前試辦設置的「地面安全警示標記」,用來警示駕駛勿強行闖紅燈,以維護過馬路的行人安全,並無感應取締功能。

資料佐證

https://www.mygopen.com/2020/12/ground-light.html

【謠言】要注意斑馬線前端紅色的燈照片?是感應線會拍照?地面安全警示標記無取締功能

網傳「斑馬線前端紅色的燈是感應線,壓到它會拍照」的圖片,經查證,2014 年時就有出現這則新聞,當時是由桃園市政府交通局裝設「地面安全警示標記」,以保障行人過馬路的安全,交通局也澄清過這個警示燈無取締功能。實際詢問桃園市交通局交通工程科,工程科表示這個警示燈在經過保固期後沒有繼續實施。目前還有燈面留

https://www.mygopen.com/2020/12/ground-ligh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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