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老鶴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老鶴 查核回應
運動部為落實全民運動政策目標,自115年起將「青春動滋券」轉型為「運動幣」,發放 60 萬份, 每份面額 500 元,發放對象為年滿 16 歲以上國民皆有資格登記參加抽籤,期望透過更貼近生活、更多元且具彈性的運動補助政策,邀請全民踴躍參與運動,為日常生活注入健康與活力。

運動幣政策將於115年第一季正式上路,抵用範圍除延續原有「做運動」、「看比賽」抵用類別外,為兼顧產業均衡發展,此次新增開放「添裝備」類別,每人最高可抵用 200 元,民眾可使用運動幣添購運動服裝、運動鞋、運動用品或器材,以及運動穿戴裝置等。「做運動」、「看比賽」類別可 500 元全額抵用,期透過政策引導,促進運動產業,打造人人可參與的優質運動環境,帶動運動產業新動能。

資料佐證

https://500.gov.tw/news/115/115年運動幣懶人包(1).pdf
https://www.sports.gov.tw/CL/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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