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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54號解釋:「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保障之權利,固然因而依法受有限制,惟於此範圍之外,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受羈押被告之憲法權利之保障與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則上並無不同(本院釋653解釋理由書參照)。」等語,業已言明,受到國家拘束自由者,僅人身自由受限,其他權利仍應一視同仁。

不同意見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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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

能不能保外就醫,犯人身份有差?!

律師  王瀚興 某受刑人因酒駕而服刑,服刑期間,食道癌需要化療,然戒護就醫多次,受刑人未得充分照料而逝世。家屬向桃園地院起訴,第一審判矯正署賠償,二審認定「 保外就醫非受刑人人權」,廢棄原判決,仍可上訴三審,尚未定讞。筆者容有不同見解,以司法實務和歷史故事論之。 監獄人犯的基本人權 首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54號解釋:「受羈押之被告,其人身自由及因人身自由受限制而影響之其他憲法所保障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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