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個人意見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服役滿一年以上之志願役官士兵,經所隸單位主官核准進修,其參加教育班次及課程,與其職、業務有關,且成績優良並獲成績單或學位(分)證明者,得給予部分費用補助。核補額度以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為限,實際補助額 度,依國軍該年度預算狀況,於年度結束後以本部教育訓練(1201)業務費賸餘款,以等比例核減方式核補。

不同意見出處

https://803.mnd.gov.tw/download/dep/07060_d48.pdf

以上內容「Cofacts 真的假的」訊息回報機器人與查證協作社群提供,以 CC授權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CC BY-SA 4.0) 釋出,於後續重製或散布時,原社群顯名及每一則查證的出處連結皆必須被完整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