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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搶劫屬於暴力犯罪,是重罪(felony),因此搶劫的量刑並不在2014年加州47號提案的改革範圍內,無論搶劫金額多少,都不會被判為輕罪或無罪。

根據加州法院網站,加州47號提案又被稱為《安全社區與學校法》,這項法案將特定非暴力罪行和毒品持有降為輕罪,其中,特定非暴力罪行包括贓物價值小於950美元的入店行竊與小型竊盜、影響金額小於950美元的偽造票據與空頭支票、擁有贓物、小型竊盜再犯等等。

資料佐證

https://tfc-taiwan.org.tw/fact-check-reports/migration-4755/

【錯誤】網傳「這段時間不要往舊金山中國城!加州通過46號法案後,偷竊或搶劫只要$950以內不算有罪」?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事實查核報告#709 【錯誤】網傳「這段時間不要往舊金山中國城!加州通過46號法案後,偷竊或搶劫只要$950以內不算有罪」? 發布日期/2020-11-24 06:50:33 一、網傳訊息指稱的法案應為2014年通過的加州47號公投提案,而非46號。

https://tfc-taiwan.org.tw/fact-check-reports/migration-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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