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回應
Lin 認為 含有錯誤訊息
引用自 Lin 查核回應
假的。這是2020 就流傳過的假訊息。依據現行規定,旅客出入國境攜帶現金部分,新臺幣以10萬元為限、人民幣以2萬元為限、其他外幣則以等值1萬美金為限;非現金部分,無記名有價證券總值以等值1萬美金為限、黃金以等值2萬美金為限、其他有洗錢風險之貴重物品(如鑽石、寶石、白金等)以等值新臺幣50萬元為限,攜帶以上物品超過限額者,均應主動向海關申報。

資料佐證

https://tw.news.yahoo.com/臺北關-出入國境攜現金及貴重物品-應誠實申報-121849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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