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送小孩上學,莫名其妙被後方的機車連環追撞,車禍鑑定結果明明寫著「零肇責」,沒想到他卻因此吃上官司!💥
這個好心不想計較的決定,不但讓他被判處3個月徒刑,還面臨6000元的罰單。
到底為什麼明明是受害者,最後卻落得連駕照都被吊銷3年的慘痛下場⋯⋯
事情發生在台南的一個早晨。李姓男子騎車載著小朋友,在路口剛綠燈起步,後方兩名女騎士就發生了連環碰撞。其中一台機車倒地時,順勢波及撞上了李男的機車。他當下連忙把微微傾倒的機車拉正,回頭看了一眼,確認自己的孩子平安無事。
說真的,遇到這種莫名被撞的倒霉事,很多人的第一個念頭可能跟這位爸爸一樣:「反正我沒事,小孩趕著上學,錯也不在我,就不跟你們計較了。」於是,他沒有留在現場等警察,直接轉下油門駛離了路口。
沒想到這個看似大度、不想惹麻煩的舉動,卻讓他迎來了意想不到的法律風暴。警方事後根據監視器找上門,直接依肇事逃逸將他移送。雖然事後的行車事故鑑定會明確指出,後方兩名女騎士分別是肇事主因與次因,而李男則是實打實的「無肇責」,但他還是被法院判了3個月徒刑、緩刑2年。🛵
更崩潰的還在後頭。交通局隨後祭出鐵腕,不僅開罰6000元,還直接吊銷他的駕照,規定3年內不得重考。李男實在吞不下這口氣,覺得自己明明毫無肇責,怎麼能算逃逸?氣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
不過法官看完路口監視器後,給出了一個讓許多用路人都該畫重點的答案。法官指出,發生碰撞當下,李男明明有回頭查看,絕對知道有人車倒地受傷。依照交通法規,發生事故後,不管「錯在誰身上」,駕駛人都有義務留在現場處理、協助救護或等警察來釐清狀況。只要一走了之,破壞了現場跡證,這張肇逃的標籤就撕不下來了。⚖️
算一算,這個看似省了幾分鐘等待時間的決定,換來的卻是漫長的官司與3年無照的極度不便。只能說出門在外,遇到車禍就算自己完全沒錯、也沒受傷,千萬別拍拍屁股就走,乖乖留在原地報警備案,才是保護自己不惹禍上身的最強防護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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