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該法案是因為傅崑萁提案內容明顯不合理且設計不良。
1. 要求“一個月內編列預算還要採購完成執行完畢”:限期一個月執行完成的意義是什麼?為什麼不提兩個月或三個月呢?
2. 要求採購四千萬劑以上:指定採購數字的依據是什麼?就算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從老到小全都打疫苗(這也是不可能);請問一個月內需要採購到四千萬劑嗎?難道不知道疫苗有保存期限嗎?
3. 確保疫苗涵蓋率達90%以上: 疫苗涵蓋率要多少,疫情指揮中心、專家小組與公衛專家都會詳細推算,扣除特殊疾病無法接種者及怎樣都不願意打疫苗的人......等;甚至一個國家或地區至少60%的人口比例產生抗體即可形成"群體免疫"(資料:BBC) 這是包含染疫產生抗體及透過疫苗產生抗體;但提案內容指定疫苗涵蓋率達90%以上,必然會造成大量浪費。
這樣充滿瑕疵的法案不值得擋下來嗎?
如果傅崑萁是真的擔心疫苗問題,那應該要同意協商調整瑕疵內容,但是有嗎?
設計一個各種條件都明顯“無理”的提案,就是為了方便後續炒作議題,
因為不管這個附帶決議能不能通過,接下來都可以炒作攻擊執政黨:
1.通過但無法一個月內完成採購:炒作“民進黨政府無能”。
2.通過一個月內完成採購且疫苗涵蓋率達90%以上:疫苗過多,炒作“民進黨政府浪費民脂民膏”。
3.不通過:炒作“民進黨政府阻擋疫苗”。
以下摘錄自立法院傅崑萁2021/6/20新聞稿內容:
「一個月內速採購完成世界衛生組織(WHO)證並列入「緊急使用清單」之新冠疫苗,並擴大採購至四千萬以上,確保疫苗涵蓋率達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