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確實開立發票與如實申請裝修許可的的人要小
心了,現在國稅局會發函文給社區管委會要求提供
住戶的裝修資料表、施工人員進出紀錄等等,其目
的昭然若揭啊
正本
郵寄類別:掛號
檔
號:
保存年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 函
機關地址
708008
承辦
電
傳
臺南市安平區怡
電子信
受文者:
管理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南區國稅新化綜所字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稽徵業務需要,請於114年12月26日前提示說明二所列課
說明:
稅資料送交本所,請查照。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0條規定辦理。
二、請提供貴社區戶
住戶,
於113年4月至114年7月間報備房地新居裝潢、住戶資料表、
參加社區會議、房地入住登記、郵務收發管理及門禁進出紀
錄等資料。
三、不能如期提供者,請於通知期限前以書面或電話申請延期。
正本:
副本:
管理委員會
此文件於網路轉載
兼代主任杜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