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為尚未閱讀的訊息
月亮
來自醫界大老,您我都認識的院長,的
請託:
「中國內地人」嫁到「中國澳門」
「入籍」要「滿11年
「中國內地人」嫁到「中國香港」
「入籍」要「滿7年」
「入籍之前」
沒有「身份證」
不能工作
不能享受醫療
「中國內地人」嫁到「中國上海市」、
嫁到「中國北京市」
要「滿10年」才能「入戶」
「入戶之前」
不能享受醫療
「中國國民黨」提案:
「中國人」嫁到「台灣」入境日,
就有「工作權」
入境「滿6個月」,就可享受「健保」
不必取消「中國國籍」、
「4年」就能「入籍」
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父母可來台依親,並享用勞健保。
——敬請廣傳…
我繳稅又不是要養共匪!
13:01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