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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函
受文者:清水分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中市警交字第111009829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號:
保存年限:
地址:407059臺中市西屯區大隆路192號
(交通警察大隊)
承辦人:巡官 邱俊皓
電話:自動23289285 警用742-5023
傳真:自動23288308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主旨:有關本市交通科技執法設備賡續啟動案,請查照。
說明:
、為防制交通事故,嚇阻違規行為,繼7處交通科技執法於本
(111)年度10月24日啟用後,下列地點規劃於12月1日正式
執法:
(一)南區建國北路與文心南路口。
(二)南屯區環中路與五權西路口。
(三)南屯區環中路與永春路口。
(四)北屯區崇德路與文心路口。
(五)北屯區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
(六)北屯區文心路與北屯路口。
(七)北屯區中清路與文心路口。
(八)西屯區臺灣大道與文心路口。
(九)西屯區環中路與西屯路口。
(十)西屯區市政路與環中路口。
(十一)西屯區環中路與中清路口。
4:111/12/01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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