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逐字稿

13:49 i
鄭立文
1小時.
高速公路末端南下373.550公里處開82公
里竟然收到超速罰單,上網一查竟然時
速限60公里。($3500繳國庫)
常開往前鎮、旗津、小港方向的朋友請
小心荷包哦!超級陷阱。
https://www.google.com/amp/s/www.c
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1
70210006038-260405
2020/01/19
M:11:35:19
重:001800A 編號:/
地點:國道1號373K+550南下
-7951
被通知人
汽車駕駛人
汽車所有人
「其他行為人」
090321D32
駕駛人
逕行舉發
(或行為人) 附採證照片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日
車速:082公里/小時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各班閱內通知人收執)
7951
807高雄市三民區
地址
年月 日
車輛
種類
自用小客貨
(白, 本田)
車牌號碼
車主地址
同駕駛人(或
行為人地址|
違規時間 109 年01月19日11時35分
「違規地點 國道一號南下373.550公里
地址 本單可至超商門市、郵局繳納罰鍰!
駕照或身分
證統一編號
主機序號:516121
EMSA
03月21日前 事實
舉世
違反
車主 同駕駛人(或
姓名 「行為人)姓名
| 違規 超速22公里
應到案日期 109 年


中華民國109 年 02月 05日填單
(通知聯)國道警交字第 ZEA258853 號
處罰條例
應到 32高雄市交
業處通事件裁決

速限60公里,經雷達(射)測定行速為82公里,
通事件裁決中心
代保管
物 件無
保 有出示
險 未出示

第33條1項 01 次 03
道路交通管理
第五公路警察大隊岡山分隊 填單人
單位 電話:07-6282059
職名章
(期限內自動繳納處新台幣3500元)
近 31 日
0 次瀏覽
本訊息有 0 則查核回應
目前沒有已撰寫的回應,建議對其抱持健康的懷疑。
加 LINE 查謠言
加 LINE 查謠言
LINE 機器人
查謠言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