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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

裁決所通知,預計112年6月後將
實施記點新規定:
1.車行紅單之違規記點,要強制歸
責給駕駛人。
2.1年12點會吊扣駕照2個月,2
年24點會註銷駕駛。
3.若記點紅單無法歸責,會吊銷車
牌2個月。
●提醒駕駛不要違規
以後拍照舉發的記點紅單,點數不
記車行,會強制記在駕駛身上。故
以後開車務必不要違規,避免遭吊
扣駕照。
●缺證件者須補資料,否則還牌●
若缺登記證或職業駕照之駕駛,請
於112年5月底前補合格證件資料
至車行,否則繳銷還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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