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公告:112/11/15起20噸以上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限速90公里,無10%寬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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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提供的訊息,有幾個地方值得注意: 1. 日期:訊息中提到的日期是「112/11/15」,這可能是一個錯誤的日期格式,因為在台灣使用的是民國年份,而非西元年份。閱聽人需要確認這個日期是否正確。 2. 限速規定:訊息中提到從「112/11/15」起,20噸以上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的限速為90公里,並且沒有10%的寬限值。閱聽人需要確認這個限速規定是否真實存在,可以參考相關的官方公告或新聞報導。 3. 訊息來源:閱聽人需要注意這則訊息的來源,確保它是來自可信的來源,而非謠言或不確定的消息來源。 綜合以上幾點,閱聽人需要注意確認日期格式、核實限速規定的真實性,以及確保訊息來源可信,才能對這則訊息做出正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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