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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你好,我是一間南部食品工廠的二代接班人,關於這次大陸禁止台灣食品的事項,主要就是每包產品及外箱上都要標示上「在華註冊編號」才可以進口至對岸,其實早在2021年上半年我們相關業者都有收到通知,並且有幾大類是由衛服部食藥署統包式跟對岸申請,而不在此大類的食品是由我們廠商自行去申請。

以我公司的產品為例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鳳梨酥(包餡麵食)(屬於由衛服部食藥署)、而另一類的產品不管是蛋捲、果凍、餅乾都是自行申請。

坦白來說當時衛服部請我們提共的統包資料非常的簡略不完善(我印象中只有公司名、統一編號、地址、廠登等資料),而由我們自己申請的基本都有要求(產品名稱、生產工藝流程、成分表、工廠面積、員工人數)其實這些資料歐美澳洲也是都有要求。

而在去年底的時候基本上資料都還是許可進口的,大概到2022年上半年就有要求相關的補件,有給我們業者緩衝到8月份,但是這其中並不是我們業者不想補件,而是衛服部食藥署真的做得很爛,一問三不知,光以鳳梨酥來說,我們依據對岸提出要求的文件HACCP,這個資料我公司出口至美國、澳洲、汶萊也是都有要求提供,我司品保部門整理了一整份幾百頁的資料後,衛服部要求我們給紙本,不得用電子版本,然後整份文件寄過去後,到了要截止日的時候衛服部又整份寄回,說鳳梨酥不需要提供這整份文件(當下我心中就有疑問,明明包餡麵食鳳梨酥就是大陸有提出的特別點名的品項,怎麼會不需要),反正對於衛服部的專員提出任何的疑問,不是說他們的長官不了解,就是長官不懂,然後我電話中還曾經提出,如果你長官不懂,我可以跟她講電話跟她解釋,承辦人員直接回我說長官很忙沒空(我說的就是衛服部食藥署的長官),等到註冊編號都被鎖住後,還來電詢問我們業者知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鎖號,反正衛服部食藥署跟對岸就是完全沒也溝通管道,也只是來電詢問我們業者還有沒有補件的意願,我電話回覆說:你們都不知道我們被鎖的原因,連我該補甚麼件都不知道,那我要怎麼補?

我覺得衛服部食藥署也只是表面詢問沒有真的要幫我們解決相關問題,後面還請我們業者自己可以想想有甚麼辦法,如果有辦法也可以跟他們說。

至於最近三立跟一些無良的民進黨立委跟林智群律師所提出的甚麼配方問題,根本就是狗屁不通,我們公司的產品出美國出澳洲都有要求,美國連你的成分有動物性成分(雞蛋、牛奶)比例也要寫出來,另外加工方式的烘烤溫度、烘烤的時間秒數,還有整個生產的工藝流程也是要全部揭露,還要求我們跟衛服部食藥署申請食品加工衛生證明,由他們背書我們的資料是正確的。怎麼不說美國跟澳洲也在竊取我們的機密??

整個就是把人民當作白癡在騙,而且還是用極低能的方式在騙。

而我們食品同業也是一堆良心都被掩沒了,最近新聞報出的一堆甚麼自己本身沒有在銷售大陸的同業大廠,你們自己本身在大陸都有代理商在銷售你們的產品,只是立場偏綠就可以講一些屁話,我們這些中小企業小廠真的會被你們這些大廠害死,但是我就不方便說是那些廠家,不然怕害到朱大被告。

謝謝朱大播空看完我這篇抱怨文,我是你的忠實直播聽眾。

HACCP 危害點管制分析,裡面也需要完整的體現廠房配置,工作人員等相關資料,所以那間有名的鳳梨酥說的我真的不懂是在說甚麼? 或許他的廠沒有在出口,所以自己沒有這種資料吧? 我們出口美國2018年之前就已經要求全部要有HACCP的文件了。

補充二: 美國關於食品的FSMA法案,他們還會派FDA的專員來台訪廠,我司也在2014年時被抽檢過,也是全部員工的資料、配比配方、工廠大小隔間規畫都要提共,所以實在是大可不必欺騙非食品相關產業的民眾。
希望透過朱大的發聲讓更多的民眾知道這個政府如何的不作為及欺騙人民。
近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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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報補充

來源:朱學恆FB,可疑訊息為誤導性訊息,食藥署已發布相關澄清資訊(網址: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28419 ,食藥署澄清:高風險高關注的食品才需要提供「配方比例及加工方式」 【發布日期:2022-12-15】,食藥署說明,業者將食品輸銷至美國前,需要至美國官網取得食品業者註冊碼(Food Facility Registration, FFR),註冊所需填寫的資料,包括工廠基本資料、聯絡方式、生產產品類別碼及在美代表人,完成註冊後,即可出口至美國。若需要出口高風險高關注食品至美國,例如罐頭類食品,需要另外申請製造業者註冊帳號(FCE),再依產品屬性填寫對應資料表單,填寫內容則包含加熱溫度及時間。國際上針對高風險高關注食品(特別是針對成分含動物源來源),為確定產品安全,要求業者提具加熱溫度、時間等安全管控佐證資料,至於其他一般食品(不含動物源成分的食品),多可自由貿易,官方不會特別要求。 )

本訊息有 1 則查核回應
Hai Feng Kao 認為 含有正確訊息
引用自 Hai Feng Kao 查核回應
台灣糖果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洪建龍的說法

「洪建龍說,台灣食品安全法也有相關的配方、使用添加物規範,糖果、餅乾類等產品,出口到美國甚至全球各國都有類似的內容需要填寫,並非中國大陸獨有;2010年開始中國大陸開始逐步修訂食品安全相關法條,在食品進口上也愈來愈有嚴格要求,像是若有使用來自日本福島的原物料,都要詳細載明。

洪建龍也分析,對糖果餅乾食品加工產業來說,製程、配方都不至於是機密,除非有特殊原料,那廠商就會有相關的顧慮,但通常有通過食品相關認證,輸出到中國,都會需要按照中國的規範來走。」

資料佐證

https://udn.com/news/amp/story/123136/6836420

獨/陸要求佳德供詳細製程配方 業者批太扯:如公開「手路菜」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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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amp/story/123136/683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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